读了大半辈子书,倘若有人问我选择书的标准是什么,
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: 愉快是基本标准。
一本书无论专家们说它多么重要,排行榜说它多么畅销,
如果读它不能使我感到愉快,我就宁可不去读它。
人做事情,或是出于利益,或是出于性情。
出于利益做的事情,当然就不必太在乎是否愉快 。
我常常看见名利场上的健将一面叫苦不迭,
一面依然奋斗不止,对此我完全能够理解。
我并不认为他们的叫苦是假,因为我知道利益是一种强制力量,
而就他们所做的事情的性质来说,利益的确比愉快更加重要。
相反,凡是出于性情做的事情,
亦即仅仅为了满足心灵而做的事情,愉快就都是基本的标准。
属于此列的不仅有读书,还包括写作、艺术创作、艺术欣赏、
交友、恋爱、行善等等,简言之,一切精神活动。
如果在做这些事情时不感到愉快,我们就必须怀疑是否有利益的强制在其中起着作用,
使它们由性情生活蜕变成了功利行为。
读书惟求愉快,这是一种很高的境界。
关于这种境界,陶渊明做了最好的表述:"好读书, 不求甚解。每有会意,便欣然忘食。"
不过,我们不要忘记,在《五柳先生传》中,这句话前面的一句话是:
"闲静少言,不慕荣利。"可见要做到出于性情而读书,其前提是必须有真性情。
那些躁动不安、事事都想发表议论的人,那些渴慕荣利的人,
一心以求解的本领和真理在握的姿态夸耀于人,哪里肯甘心于自个儿会意的境界。
以愉快为基本标准,这也是在读书上的一种诚实的态度。
无论什么书,只有你读时感到了愉快,使你发生了共鸣和获得了享受,
你才应该承认它对于你是一本好书。在这一点上,毛姆说得好:
"你才是你所读的书对于你的价值的最后评定者。"
尤其是文学作品,本身并无实用,惟能使你的生活充实,
而要做到这一点,前提是你喜欢读。
没有人有义务必须读诗、小说、散文。
哪怕是专家们同声赞扬的名著,如果你不感兴趣,便与你无干。
不感兴趣而硬读 ,其结果只能是不懂装懂,人云亦云。
相反,据我所见,凡是真正把读书当作享受的人,往往能够直抒己见。
譬如说,蒙田就敢于指责柏拉图的对话录和西塞罗的著作冗长拖沓,
坦然承认自己欣赏不了,
赫尔博斯甚至把弥尔顿的《复乐园》和歌德的《浮士德》称做最著名的引起厌倦的方式,
宣布乔伊斯作品的费解是作者的失败。
这两位都是学者型的作家,他们的博学无人能够怀疑。
我们当然不必赞同他们对于那些具体作品的意见,
我只是想藉此说明,以读书为乐的人必有自己鲜明的好恶,
而且对此心中坦荡,不屑讳言。
我不否认,读书未必只是为了愉快,
出于利益的读书也有其存在的理由,例如学生的做功课和学者的做学问。
但是,同时我也相信,在好的学生和好的学者那里,愉快的读书必定占据着更大的比重。
我还相信,与灌输知识相比,保护和培育读书的愉快是教育的更重要的任务 。
所以,如果一种教育使学生不能体会和享受读书的乐趣,
反而视读书为完全的苦事,我们便可以有把握地判断它是失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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